行政处罚!十堰一地通报一起典型案例

时间:2026-10-26 13:09 来源:水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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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丹江口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查处一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现通报1起典型案例。

关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典型案例的通报(第六期)

为切实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餐饮行业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期丹江口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查处了一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现将1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丹江口市某餐饮店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案

基本案情:2026年5月20日,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餐饮店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场发现该店多项食品安全问题:操作间环境卫生脏乱,采购的土豆等食品原料直接放置于地面;就餐区消毒柜、灭蝇灯均未通电使用;冷藏柜内猪肉、鸡肉与湿面条混放,未做到分类分区存放。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当场整改,并作出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2026年6月2日,执法人员开展复查,发现当事人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经营场所内可见蚊蝇,灭蝇灯依旧未通电,防尘防蝇皮帘卷起固定,不能发挥防蝇防护作用,食品安全隐患持续存在。

处理结果: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丹江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予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是网络餐饮整治中“先警告、后处罚”的典型案件。网络餐饮店铺后厨卫生、三防设施、原料存放直接关系外卖食品安全,部分经营者存在“重接单、轻管理”思想,对责令整改要求置之不理,隐患长期存在。本案查处充分体现食品安全监管“教育优先、处罚相当、拒不整改必追责”的原则:对首次发现的轻微卫生问题先责令改正、予以警告,给予经营者自查自纠机会;复查发现拒不整改的,依法启动处罚程序,倒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编辑:董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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