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静止≠无责!违停引发事故也要担责!郧西法院判了

时间:2026-03-25 17:18 来源:郧西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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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认为,违停车辆静止不动就与事故无关,无需担责。不一定!近日,郧西县人民法院夹河人民法庭审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为违停车辆行为敲响警钟。

案情回顾

2025年3月,周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道路行驶至某村口路段时,恰遇谢某将小型客车违停在道路右侧。因通行空间被占,周某不得不占用对向车道行驶。行驶过程中,周某所驾驶的货车与对向李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造成李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鉴定,李某伤情构成十级伤残。交警部门经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后,依法作出责任认定:周某驾驶机动车占用对向车道行驶,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谢某违停车辆,影响道路正常通行,负本次事故次要责任;李某无过错,不承担事故责任。因各方就赔偿协商未果,李某将周某、谢某及双方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在未规划停车位的路段停放车辆,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客观上其违停行为压缩了道路通行空间,导致周某不得不占用对向车道通行,增加了车辆行驶的危险性,与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直接法律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最终,经法院调解,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周某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70%的责任,谢某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30%的责任,共计赔偿金额20余万元。

小编提醒:每一次“图方便”的违规操作,每一个被忽视的细节,都可能成为事故的导火索。请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环境。

编辑: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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